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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47人初選案審訊第廿九周


《獨媒》 | 2023.09.02

控辯雙方舉證完畢 暫定11.27結案陳詞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進入審訊第二十九周。最後一名被告余慧明本周完成作供,強調一直想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而否決預算案是合法、合理的手段;余又形容每個議員為獨立個體,無法迫人聯手否決。

余完成作供後,辯方案情亦告完結,法官暫定押至11月27日讓控辯雙方進行口頭結案陳詞,料需時兩至三周,雙方並分別須於10月初及11月初提交書面陳詞。法官亦指,若屆時與《蘋果日報》案撞期,《蘋果》案可再押後;而本案押後期間或會處理認罪被告的案情爭議,但不會處理求情。

image01 ▲ 余慧明(資料圖片)

首提堂至開審歷時近兩年 4認罪被告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民主派初選於2020年7月舉行,其後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舉行,47人於2021年1月6日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47人同年2月28日被要求提早報到,終被落案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指他們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以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等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47人於3月1日首度提堂,經歷6次提訊日及多次提堂後於2022年7月正式交付高院,當中共31人認罪,包括組織者戴耀廷和區諾軒,及參加初選的黃之鋒、楊岳橋、譚文豪、岑敖暉、朱凱廸等,另16人不認罪受審。當中僅13人獲准保釋。

案件今年2月6日於西九龍法院開審,原定審期90天,惟至今歷時近7個月,至審訊第115天才完成辯方案情。回顧整場審訊,認罪的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林景楠4人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控方亦傳召在新西協調會議拍片的匿名證人X先生作供。其後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及中段陳詞,法官裁定所有被告表證成立。除吳政亨、楊雪盈、黃碧雲、林卓廷、梁國雄和柯耀林外,其餘10人均出庭作供,吳及柯則傳辯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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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審期90日、延至115日方完成辯方案情

統計審訊各部分所花時間,控方案情花了共58日,當中讀出開案陳詞4日、區諾軒作供24日、趙家賢17日、鍾錦麟3日、匿名證人X先生1日、林景楠1日,控方亦應辯方要求傳召警員及選舉主任作盤問。其後「共謀者原則」的陳詞及裁決佔4日,法官裁定該原則不適用於《國安法》前的言行;之後何桂藍、林卓廷等4被告申請毋須答辯,爭議被告行為不構成「非法手段」,法官終裁定所有被告表證成立,佔2日。

辯方案情則用了51日,當中參選港島的鄭達鴻、彭卓棋分別作供7日和4日;九西的何啟明、劉偉聰各花4日和2日;九東的施德來作供4日;新東的何桂藍、陳志全和鄒家成各花10日、3日和6日;超區的李予信花4日;衞生服務界余慧明花4日。至於被指為組織者、發起「三投三不投」的吳政亨,傳召3名證人將其受訪錄音及電郵呈堂,用了2日;參選新東的柯耀林傳召選舉經理,作供3日。

32人至結案已還柙近2年8個月

案件現暫定11月27日進行口頭結案陳詞,料法庭將押後裁決,並連同其餘31名認罪被告進行求情和判刑,意味屆時本案32名被告已還柙近2年8個月。

本案不認罪的16人,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及吳政亨。其中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及吳政亨6人不獲准保釋,分別還柙逾23至30個月。

認罪的31人,則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伍健偉及林景楠。認罪被告中,僅呂智恆、林景楠和黃子悅獲保釋,惟黃另涉理大衝突案,承認暴動判囚37個月。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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