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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審訊第 67 日】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獨媒報導 | 2023.06.15

  • 官准吳政亨受訪錄音呈堂 惟稱或涉「牽連罪責」
  • 鄭達鴻作供 指公民黨黨團凌駕執委 不會形容為民主
  • 鄭達鴻稱譚文豪為免「畀人夾」提否決所有議案 惟公民黨就否決無「統一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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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5日)踏入審訊第67天。代表吳政亨的大律師石書銘昨欲將吳的受訪錄音和電郵呈堂,遭法官質疑屬傳聞證據。石書銘今重申望以證據反映吳當時的思想狀態,法官李運騰提醒,吳政亨受訪談及望協助戴耀廷的「35+計劃」的部分,性質或涉「牽連罪責」(inculpatory),若容許呈堂法庭便會視為「混合式」陳述,即同時包含被告涉嫌罪責和開脫罪責的部分。辯方確認屬知情決定、知道相關風險,法官終批准將相關證物呈堂。

辯方稱電郵和錄音反映吳政亨思想狀態 法官稱或涉「牽連罪責」部分

代表吳政亨的大律師石書銘昨傳召3名辯方證人,要求將吳政亨與另一人來往的4封電郵、和吳受訪的錄音呈堂,惟法官質疑屬傳聞證據,除非涉對被告不利的招認,否則不能呈堂,並要求辯方今早就此陳詞。

石書銘今同意,兩項證據性質均屬「傳聞證據」,望以此顯示吳的思想狀態(state of mind)。法官李運騰問是反映整個控罪期間、抑或某一日的思想狀態,石指至少是由串謀形成至吳2020年6月17日受訪的時間。惟李運騰即指,吳政亨於7月1日也在《蘋果日報》刊登頭版廣告。

李運騰又指,即使訪問的確能顯示吳在某段時間的思想狀態,但吳在訪問中亦有表示望協助戴耀廷的「35+計劃」,向潛在參選人施壓令他們遵守初選機制。李指該部分證據性質或涉「牽連罪責」(inculpatory),若容許呈堂,法庭便會視之為「混合式」陳述(mixed statement),即同時包含被告涉嫌罪責和開脫罪責(exculpatroy)的部分,石表示明白。

法官准吳政亨錄音及電郵作為「混合陳述」呈堂 辯方確認屬知情決定

李運騰續問,故辯方認為即使該訪問錄音以「混合式陳述」呈堂,並只是用以顯示被告於某段時間、而非全段控罪時間的思想狀態,也沒有問題?石表示明白,並稱相信法庭會全盤考慮證據。李運騰指那當然,並再次向辯方確認這是否知情的決定(informed decision)、並知道相關風險,此時在被告欄的吳政亨不住點頭,石書銘確認。

主控萬德豪表示,若辯方立場是接受證據作為「混合式陳述」呈堂,便不會反對,但關注辯方稱反映的思想狀態與案何關。法官陳慶偉指尚未知如何反映其思想狀態,留待結案陳詞處理,李運騰亦指之後會裁定證據是否相關,及如相關會佔多少比重。

至於就吳政亨是「李伯盧」電郵帳戶的持有人,控方指沒有基礎同意,由法庭推斷。陳慶偉指即控方不反對,亦不認為需花更多時間,「這是常識(common sense)的問題。」法庭最終容許辯方將相關電郵截圖及錄音以「混合式陳述」形式呈堂。吳政亨案情完結,續由鄭達鴻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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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5日)踏入審訊第67天。前公民黨區議員鄭達鴻開始作供,供述於2012年後入黨的工作,稱曾支持建制派提出的區議會撥款,及於2019年11月獲警方允許進入理大勸學生離開。鄭又曾任公民黨執委,惟認為在決策上,由立法會議員組成的黨團「凌駕咗執委會」,執委會功能「好似橡皮圖章」,只是象徵式通過黨團已討論的事項;即使有強烈不同意見,但「永遠說服唔到最高權力嘅決策者」,只能不情願地跟從,不會形容該過程為「民主」。鄭又稱,因無法接觸真正決策核心,故2016至2018年任副秘書長後無續任,改為任政策倡議執委,惟其倡議無一被接納。鄭2020年12月退黨時發文對此表達不滿,指無論就公民黨的內事和外事「慚愧地我改變不了任何一件事」。

鄭達鴻開始作供 曾修讀社會政策及法律博士、赴內地交流

法官今早准吳政亨一方將吳的受訪錄音和電郵呈堂,吳政亨案情完結,其後由前公民黨黨員鄭達鴻作供。身穿西裝的鄭達鴻確認,他1988年於香港出生,2007年在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修讀社會科學副學士,2009至2012年在理工大學修讀社會政策及行政學系,2016至2018年在城市大學修讀法律博士,2019年獲認可為調解員,並於2020年完成法學專業證書(PCLL)課程。

鄭表示,在理大期間曾於2011和2012年到南京和內蒙做交換生,解釋香港與內地關係密切,故當時想了解多些內地,及「睇吓我讀嘅社會政策同行政,可以點樣喺內地實施好啲」。

image03 ▲ 鄭達鴻

鄭稱感公民黨無投放足夠時間服務基層 故入黨後由草根地區做起

鄭又指,他2011年在課程要求下,到公民黨九龍西支部做實習,解釋當時認同該黨理念,即在一國兩制之下為港人服務,及「好堅持專業嘅價值」。鄭續指,當時正值區議會選舉前夕,其角色是協助該屆候選人,惟經過兩三個月感覺「公民黨嘅候選人有協定,冇擺足夠嘅時間同心機去服務最基層嘅街坊」。

鄭其後於2012年尾加入公民黨,並指上述經驗令他加入後,「由最基層嘅草根地區出發」,望藉做多些地區工作「為個黨提供更加多貼地嘅聲音」。鄭入黨後任地區發展主任,主要負責居民生活問題,包括法律福利及地區配套如交通黑點的改善。鄭於2015年當選北角(丹拿)區議員,於2019年成功連任,但沒有完成任期,於2021年5月11日辭職。

鄭稱區議會曾支持建制派撥款、曾獲警方允許入理大勸學生離開

鄭達鴻表示,任區議員除改善居民生活和地區配套,亦處理規劃問題,如擴建東區醫院、建共融遊樂場,及一些活動的撥款審核。他曾加入多個委員會和工作小組,包括規劃工程及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

鄭指,於區議會有機會與建制派合作,形容彼此「政治上針鋒相對,但係民生上就互相合作」,如在地區無障礙設施和東區醫院擴建上合作;他亦曾支持建制陣營撥款,包括「一帶一路」的學校申請、青年京劇活動和東區足球隊,解釋投票時是「審視返嗰個項目對東區居民嘅利弊」。

鄭亦確認,任議員需與警察合作,指除地區治安問題,最特別是2019年11月25日他是五名獲警方允許進入理工大學的當選區議員之一,「去勸嗰陣時啲學生出返嚟。」法官陳仲衡指這是因為他是理大舊生,多於因他是區議員,鄭指兩者「相輔相成」,認為是因他同是理大校友和新當選區議員,故警察同意此人選,亦同意辯方指他熟悉理大內環境。

image04 ▲ (資料圖片)

鄭達鴻指公民黨決策由執委會及黨團負責、曾任執委但無加入黨團

就公民黨的決策,鄭達鴻表示主要由執委會及黨團負責,前者的功能理論上是就着當時的政治形勢作出政治決定,以及處理行政工作。鄭稱案發時的執委會任期由2018年12月開始,直至2020年11月,通常逢星期二晚開會。

辯方展示2020年7月執委會的架構圖,鄭表示本案被告之一的楊岳橋為公民黨黨魁,譚文豪是地區發展執委,被指為共謀者的郭榮鏗是黨務發展執委,而郭家麒非當屆執委會成員。鄭入黨後亦曾任執委會成員,包括2014至2016年擔任青年公民主席,2016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副秘書長,後於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政策倡議執委。

至於黨團方面,鄭指成員包括當屆立法會議員及其議員助理、黨顧問,另外若有需要會邀請一些元老,而黨魁是領導黨團的人。鄭指自己於2020年1月至11月期間並非黨團成員,而楊岳橋、譚文豪、郭家麒、郭榮鏗、陳淑莊以及他們的議員助理,均為成員之一。就黨團的功能,鄭表示他們會就着立法會最前線的政策及決策,與跨黨派接觸聯繫。

鄭指執委會遭黨團凌駕變「橡皮圖章」 不會形容黨內決策過程為民主

被問到黨團與執委會的關係,鄭表示「黨團凌駕咗執委會,執委會功能好似橡皮圖章咁」。他解釋指:「公民黨傳統係由立法會議員起家,黨嘅架構唔係咁穩陣,所以向來都係立法會議員話事。」他又指立法會議員「經常認為自己喺立法會最前線工作,有最前線嘅資訊,所以做決定係理所當然」,而且黨團成員與執委會成員高度重疊,「所以有啲嘢黨團已經傾好咗,先至去執委會象徵式咁通過。」

法官李運騰即問,鄭是否有時不同意黨團所作的決定?他指「有時係我喺執委會表達過反對」。李續問如何解決分歧,是否由投票處理,鄭否認,並指「點解我會形容係橡皮圖章,就係因為最後都係黨嘅最高層話事」。李指他不明白,問即使執委會上有不同意見,主席仍會做最終決定?鄭指基本上是由主席和立法會議員決定,而他們在執委會並非大多數。

鄭稱公民黨雖自稱「雙頭馬車」 惟大部分由黨魁決定

李再問,即有意見分歧時,是少數人意見優先?鄭表示:「我會話係當嗰個最高層嘅決策核心,有一個取態嘅時候,其他人就會慢慢去由唔同意見轉為跟從。」李問是否即逐漸被游說,鄭答:「其實有時嘅情況係,即使有啲人好強烈嘅表達意見,最後都永遠說服唔到最高權力嘅決策者,然後就係跟隨黨嘅最高決策者嘅決定。」李追問即不情願地(reluctantly)跟隨?鄭答「係」,李再問那鄭會否形容這過程為民主?鄭答「唔會」,旁聽席傳來輕聲驚嘆。

鄭在法官陳慶偉詢問下,指當時楊岳橋為黨魁,梁家傑為主席。陳慶偉問,即誰的權力較大(“Who is bigger than the other?”)?被告席傳來笑聲。鄭表示公民黨有立法會議席後,稱為「雙頭馬車」方式,但事實上黨魁在執委會時已經過黨團一輪討論,「大部分都係黨魁決定」,而黨魁有需要可邀請主席參與。鄭確認,案發時梁家傑並非立法會議員,並非黨團常設成員。

image05 ▲ 梁家傑(左)、楊岳橋(右)

鄭稱2016至18年任副秘書長發覺無法接觸決策核心 後改任政策倡議執委

資深大律師潘熙其後再問,為何鄭達鴻稱黨團凌駕執委會,鄭解釋,他2016至2018年任黨副秘書長,該職位是新增,原本設計為未來接任秘書長,在執委會角色算重要;惟該兩年間,「我會發覺好多重要嘅決定,其實都係由黨團討論完,黨魁嚟匯報,我接觸唔到真正決策嘅核心」,故之後他沒有再做副秘書長,黨找了一名曾任黨團的成員接任,他並獲時任副主席賴仁彪委派接任執委會政策倡議一職,由黨員於大會投票通過。

法官李運騰問他為何沒有拒絕,問他不是覺得執委會是橡皮圖章嗎?鄭解釋,「因為我要打算喺未來參選(2020年)立法會,我需要得到黨嘅支持」,亦望得到黨支持。李續問,即在2018年,鄭已望參選兩年後的立法會選舉?鄭答「有咁嘅意思」,因他2016年立會選舉時已排在港島陳淑莊名單的第二位。

鄭稱倡議不獲公民黨接納 2020年12月退黨

鄭確認,於2018至2020年在執委會任政策倡議,負責做研究再提出政策倡議,包括曾倡議設立發言人制度及成立獨立的網媒部門,但無一被接納。潘熙問他有否公開表示不滿,鄭指「去到我退黨嗰一刻有」,即2020年12月15日,他透過臉書個人專頁發布一則帖文。庭上展示該帖文,鄭達鴻並讀出相關段落:

「決心選入黨執委,期望可以帶入改變。這些年來,曾有前輩對我說,『阿達你就係黨嘅下一代』。就為著這句說話,哪怕並不討好,我一直努力就黨務發表意見。知識不足,我半工讀到實習大律師資格。經驗不夠,我從地區開始在北角選區議員。然而成為區議員後,即使曾為副秘書長,無論內事如改革青年部,創意媒體部,發言人制度,涉足秘書處事務等,外事如提議私人檢控,去留的條件問題等,慚愧地我改變不了任何一件事。」

案件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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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5日)踏入審訊第67天。鄭達鴻繼續作供,表示公民黨2020年3月曾舉行立會選舉籌備會議,譚文豪稱坊間有人提出以否決預算案為爭取五大訴求的籌碼,「與其遲早都畀人夾,不如自己衝出嚟去得盡啲」,遂提議否決所有議案,並獲楊岳橋贊成。鄭指當時表達反對,稱該黨支持者為「理性中產」,「有乜理由衝出嚟,分一塊本土派嘅餅」,惟二人「一意孤行」,最終仍決定於3月25日召記者會表明否決所有政府議案。法官一度問公民黨是否與其「畀人夾」,寧願先「夾人哋」,鄭指譚意思是若站在該位置就「點都唔驚畀人夾」。

鄭續指,會議上公民黨無就否決議案形成「統一立場」,而記者會無經執委會同意、其他黨員不知情,理解會上看法對黨員無約束力。鄭又指雖然他有出席記者會,但不同意楊岳橋和譚文豪的說法;並稱該黨設「議員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機制」,容許黨員申請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

鄭達鴻:楊岳橋、譚文豪曾問參選立會意向 着「攞啲成績出嚟」

前公民黨區議員鄭達鴻今早出庭作供,講述入黨後的工作,又指公民黨黨團凌駕執委會,不會形容為民主。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其後就鄭參選立法會發問,鄭解釋參選港島是因自己是港島區議員,而2016年立會選舉亦排在港島區陳淑莊名單之後,後陳因涉案未能連任,他更打算參選該區。

鄭續指,2019年10月楊岳橋與譚文豪曾叫他上立法會,問他有否參選意向,並指如要他們支持「就要攞啲成績出嚟畀佢哋睇」。鄭指二人沒指明是什麼成績,他遂稱可留意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他個人、助理及其他盟友的表現。鄭指他們最終扭轉北角炮台山區形勢,於7席取得6席,而楊和譚後於2020年1月再與他會面,「算係認可我嘅成績」,但稱尚要看其他表現,惟無指明是什麼,鄭遂「繼續努力」。

鄭達鴻稱2020年5月獲會員大會通過參選立會

鄭達鴻續解釋,黨內有兩個程序供黨員出選,傳統程序為先由地區支部提名通過,執委會做背景審查和提名通過,再於特別會員大會讓全體黨員通過;另一程序則為「徵召機制」,由黨內立法會議員和元老如余若薇、梁家傑,就政治形勢在選前任何時間徵召黨員出選一個位置。

鄭確認他當時循傳統程序出選,於2020年先獲港島支部提名,4月尾5月頭獲執委通過,並於5月30日在特別會員大會通過初步公民黨參選名單,確定會派他出選。法官李運騰一度指,同年3月25日已舉行公民黨記者會,鄭達鴻和李予信有出席,似乎他們當時已獲黨支持參選,辯方稱之後會處理。

鄭稱黨內另設「徵召機制」 參與初選前仍擔憂未能代表公民黨出選

鄭續同意,雖然會員大會通過參選名單,但在「徵召機制」下可再作更改。他指獲通過參選後曾擔心無法出選,因他作為新人,而過去港島區均有公民黨議員且該區議席「十分重要」,加上當時公民黨面對很大壓力、形勢較緊張,故有消息稱參選名單可能更改,或由郭榮鏗或梁家傑取代他出選。鄭指該擔心至他同年6月中正式宣布參與初選才停止;但在法官追問下,指當時黨內元老無直接表示或取代他參選,僅關心其選情,他亦沒主動問。

李運騰追問若郭榮鏗不參選法律界,會由誰參選,又笑指以往除了吳靄儀外,一直都是由郭榮鏗出任法律界議員。鄭指他不清楚,只知道後來郭被DQ時要周圍找黨內黨外人士參選,而郭的助理、事務律師 Janet Pang 或為人選。

image07 ▲ 郭榮鏗(資料圖片)

鄭稱屬取態溫和新人、民調顯示只支持參與初選者 參加初選才有勝算

潘熙其後就整個初選的過程發問。被問為何參與初選,鄭稱因當時坊間已有初選的概念,亦有民調指民主派支持者只會支持勝出初選者;加上他當時是公民黨和民主黨兩大黨唯一並非爭取連任的新人,取態亦較溫和,故要靠黨參加初選才有勝算。

鄭在法官追問下,指該民調並非「三投三不投」、應由香港民意研究所進行,但不記得確實時間,而他於3月25日記者會已決定參與初選。陳慶偉一度質疑,區諾軒作供時從沒提過相關民調,問是否真的有這個民調,鄭重申有,只是不記得何時。

鄭稱直至收到區諾軒口供 始知區和戴耀廷曾與公民黨會面

潘熙續引述區諾軒供稱,曾於2020年2月與戴耀廷、李永達、李卓人一起與梁家傑會面,並於同年3月與戴在公民黨總部,與公民黨執委會會面商討初選。鄭達鴻指他雖然是執委,但不知道上述兩次會面,只是於2021年9月收到本案文件後,才在區諾軒的口供中得悉。陳慶偉追問為何他被隱瞞,鄭表示「唔清楚」。

鄭指譚文豪稱「遲早都畀人夾」故提議否決所有議案 官:是否想夾人哋先?

公民黨同年3月25日舉行記者會,時任黨魁楊岳橋承諾若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會否決所有政府議案及預算案致特首下台。鄭表示召開記招的決定是於3月中一個2020年立法會選舉籌備會議作出,稱當初應是譚文豪提出要舉行籌備會議,指「有好重要嘅事」想和大家溝通,鄭亦受邀出席。

image08 ▲ 譚文豪(左上)(資料圖片)

鄭表示,會議出席者包括黨內立法會議員及助理,其中楊岳橋及譚文豪親自出席,而郭榮鏗、郭家麒及不會連任的陳淑莊則派助理出席;會上另有潛在候選人,即他和林瑞華,其中他打算參選港島區,且據他所知只有他對該區有興趣,林則打算參選飲食界,但忘記李予信有否出席。

鄭指譚文豪於會上稱,知悉坊間有些人開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作為籌碼,以爭取五大訴求,「與其遲早都畀人夾,不如自己衝出嚟去得盡啲,用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籌碼,爭取五大訴求」,林卓廷聞言說「嘩」。陳慶偉遂問:「與其『畀人夾」,公民黨是否想先『夾人哋』?(“Instead of being pressurised、畀人夾,the Civic Party wants to 夾人哋 first, right?”)」多人發笑。

鄭指當時譚的意思是「佢企咗咁嘅立場嘅時候,就點都唔驚畀人夾啦」,旁聽席再傳來笑聲。陳追問,鄭是指公民黨被逼至牆角,較為可取的做法是反擊?又指這與該黨原意完全不同,是由被施壓一方轉為向他人施壓(from being forced, to being the one who initiates more force)。鄭澄清指當時「冇話係要夾返人哋,但係佢嘅意思係如果企咗喺呢個位置,就點都唔會再畀人夾」,但他不清楚為何譚文豪有此擔心。

鄭稱自己、林瑞華及郭家麒助理曾反對否決財案 曾着譚文豪等「唔好去到咁盡」

不過陳慶偉卻指,鄭達鴻的說法與區諾軒證供有別,指區曾稱會面時陳淑莊反對否決財政預算案,因對功能組別感到擔心,最後公民黨亦無作任何承諾。鄭續解釋,當譚文豪提出要否決所有議案後,雖然楊岳橋及譚文豪助理同意,但亦有人反對,當中包括鄭自己、林瑞華及郭家麒助理。陳仲衡問鄭有沒有表達,鄭指有並分為3個階段——首先在譚文豪開始發言時,鄭表示「明明我哋嘅支持者係一班理性中產,有乜理由衝出嚟,分一塊係本土派嘅餅」。鄒家成聞言以口型說「哇」並微笑。

image09 ▲ 郭家麒(左)、譚文豪(右)(資料圖片)

鄭續說,其後郭家麒助理談及大嶼山醫院的議題,鄭亦表示自己曾在東區區議會提出擴建東區醫院,即將洗衣房遷往大嶼山綜合大樓,並用該地作醫院第二期擴建。鄭指自己作為動議人和規劃工程及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且「極罕有地得到醫管局同埋政府部門嘅同意」,但若他最後在立法會反對相關議案的話「咁樣講唔過去」。鄭並指,最後是當楊岳橋及譚文豪「一意孤行」的時候,曾提醒他們「可唔可以唔好去到咁盡」。

至於同樣反對的林瑞華,鄭指他會上提出很注重業界利益,如果是有關抗疫基金的撥款「佢冇可能反對」。而郭家麒的助理亦表示,如果是有關大嶼山醫院的撥款,他們不可以反對。

鄭稱公民黨無就否決財案有統一立場 記者會未經執委會批准、對成員無約束力

鄭達鴻續稱,楊岳橋及譚文豪最後在他人反對下,仍決定繼續召開3月25日的記者會;而會議上沒有就否決預算案和所有政府議案形成公民黨的「統一立場」,沒決定誰會出席3月25日的記招,會議前黨內亦沒有就否決預算案作過任何討論。

image10 ▲ 2020年3月25日公民黨記者會(資料圖片)

法官李運騰關注,黨內有程序需要跟從,不論執委會是否「橡皮圖章」,黨的決定也需要先經執委會通過。鄭表示召開記者會的決定沒有經過執委會批准,陳仲衡即問,鄭認為出席未經批准的記者會是沒有問題?鄭指「程序上有問題」,但過往很多記者會都沒有經執委會同意。陳仲衡兩度指即使如此,鄭達鴻仍出席了記者會,鄭確認。

潘熙續問,會議上有否提過公民黨部分成員在記者會上表達的立場,會對個別成員有約束力?鄭指沒有,並指據其理解,記者會表達的看法對個別黨員無約束力,因當時各議員發言不同,「講緊唔同嘅嘢。」

鄭稱除出席籌備會議者 其他黨員對3月記招不知情 會上無發言僅舉牌

鄭後在李運騰詢問下確認,該籌備會議大約在3月25日記者會前約一星期至10日舉行,但期間黨內沒有就會議的決定、即舉行記者會的事宜作任何公告或諮詢。李運騰提高聲線略驚訝問,即除了出席籌備會議的人,其他黨員對此並不知情(in the dark)?鄭答「係」,並指不清楚當時黨團有否討論過該記者會,但籌備會議上黨團內每個議辦都有派人出席;不過有部分執委則沒有出席,亦對記者會不知情。

李問既然如此,為何鄭又會出席該記招。鄭表示他由楊岳橋邀請,以區議員和潛在立法會選舉候選人身分出席,但楊沒告知他為何要出席。庭上展示記者會相片,鄭確認除時任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譚文豪、郭家麒、郭榮鏗,還包括有意參選九龍西的余德寶、有意參選超區的黃文萱、有意參選飲食界的林瑞華、和有機會與楊岳橋參選同一名單的梁嘉善。

鄭表示,他不清楚誰決定誰可出席記者會,自己會上亦沒有發言,其角色「就係好似相咁樣舉牌」,牌上載有選民登記的二維碼。鄭重申,以他理解會上發言者就否決預算案「沒有統一立場」,潘熙問有哪位講者的說法他不同意,鄭答:「楊岳橋同埋譚文豪嘅說話。」辯方遂展示記者會錄音謄本,惟法官陳仲衡提議播片,案件明早續審。

image11 ▲ 林瑞華(左)、楊岳橋(右)

鄭稱公民黨設議員豁免跟隨黨立場機制 郭榮鏗曾使用

此外,鄭達鴻今提及黨內有「議員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機制」,以解決執委會和黨團的分歧。鄭指該機制由2016年執委會參考英國和愛爾蘭的「良心投票機制(conscientious voting)」而設,緣於時任公民黨議員毛孟靜因就許多議題的立場與黨不同而選擇退黨,當時黨「唔想純粹因為立場唔同,就令到一個立法會議員退黨」。

鄭指該機制由議員向黨團提出豁免,並由黨團同意,例子包括2020年6月中,郭榮鏗就張舉能法官任命首席法官的議案使用此機制。翻查資料,郭當時投贊成票,其他公民黨員則投棄權票。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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